人亡政息的典故-人亡政息历史周期律
1.对于如何跳出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的第一个答案
2.如何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
3.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
4.历史周期律是什么意思
5.黄炎培的历史周期律指的是什么
对于如何跳出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的第一个答案
对于如何跳出乱兴衰的历史周期律的第一个答案是: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”。
1、在长期历史发展中,中华民族的先辈们积累了治国理政的丰富思想智慧。春秋时期的“臧文仲之叹”就是其中一例。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:执政者若能做到自我反省、自我矫正、以民为本、体恤民生,国家就会兴旺发达,否则就会人亡政息。
2、知古鉴今,是中国治史的悠长传统。善于思考的智者总能从历史中获得深刻启迪,对当下现实进行深刻反思。和黄炎培“窑洞对”中关于历史周期率的讨论就是代表。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,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,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。这条新路,就是民主。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,政府才不敢松懈。只有人人起来负责,才不会人亡政息。”
3、“让人民来监督政府”,是中国***人给出的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科学答案。这一答案,是对唯物史观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,是对中国***先进性本质以及革命斗争经验的深度总结和理论提升,深刻揭示了中国***在艰难困苦中不断取得胜利的成功之道,鲜明展示了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。
如何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
一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:
1、这是历史的深刻启示。综观世界近现代史,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,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。相反,一些国家陷入这样那样的“陷阱”,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,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。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,不少国家没能解决好法治和人治的问题,没能跳出“人存政举,人亡政息”的人治怪圈。从我们自己来说,新中国成立以来既吃过破坏法治的苦头,也尝到了法治昌明的甜头。历史深刻启示我们,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。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、56个民族的大国,要保证国家统一、法制统一、政令统一、市场统一,实现经济发展、政治清明、文化昌盛、社会公正、生态良好,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、用好法治这个方式。
2、这是现实的迫切要求。当前,中国正经历空前深刻的社会变革。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稳定的秩序,在各方竞逐的市场领域维护公平的规则,在意见碰撞的观念世界坚守文明的底线,必须织密法治之网、强化法治之力。“以律均清浊,以法定治乱。”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、平衡社会利益、调节社会关系、规范社会行为,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,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,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。
3、这是长远的战略谋划。现在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5年时间,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,经过努力,这一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。但“不谋万世者,不足谋一时”,“第一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实现后,我们还要向着“第二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前行,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,还将应对可能更为复杂的局面和问题。之后的路该怎么走?如何跳出“历史周期率”,实现长期执政?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?只有靠法治,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、全局性、长期性的制度保障。我们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坚定不移厉行法治,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民族复兴筹、为子孙后代计、为长远发展谋。
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
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:
1、本质不同
法治思维本质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,它要求崇尚法治、尊重法律,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
人治思维是将公共事务管理的良善与否寄托于个别贤人,遇贤则良,遇不贤则废,结果是“人存政举,人亡政息”,摆脱不了历史“周期律”的控制,不可能有持续的良善之治。
2、方式不同
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、分析、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,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。
人治思维则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,按照统治者个人的意志或者感情进行治理,治人者以言代法、言出法随、朝令夕改,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。
3、依据不同
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,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。
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,它主张凭借个人尤其是掌权者、***的个人魅力、德性和才智来治国平天下。
4、要求不同
法治思维无论是决策、执行,还是解决矛盾、推动发展、深化改革,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、权限、内容、手段、程序是否合法,自觉做到“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”。
人治思维则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,虽然有时也强调集思广益进行治理或作出决定,但主要表现为少数个人的集权专断,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要求加以限制。
扩展资料:
法治思维可以分为四个层次。
一是认知判断层面,即运用法治概念原则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问题的理解和初步判断层面。人们可以根据法律判断社会上的一些行为或现象是否合法。
第二,逻辑推理的层次,即运用法治原则,规范分析判断问题,综合推理,得出结论和解决问题的层次。法律职业的思维大多处于这一层次。这种思维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个案的法律解决。
第三,综合决策层面,即在上述法律认知和判断的基础上,进行分析推理,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,综合衡量,并做出符合法治要求的决策。对于领导干部来说,法治思维在这一层面上体现得更为明显。
第四,制度层面的建设,即在前三个层面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抽象,从而通过法制建设或改革对更宏观的问题提出长远的解决方案。这是法治思想的最高境界,也是高级领导干部应有的。
百度百科-法治思维
历史周期律是什么意思
历史周期律的意思是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经历兴衰治乱,往复循环呈现出的周期性现象。极端的不公导致社会的崩溃,从而达到新的相对公平,周而复始。
在历史上,只有中国才有王朝兴衰更替的周期律,朝代歌想必很多人都会背。夏商周秦西东汉。三国两晋南北朝。隋唐五代和十国。辽宋夏金元明清。这些朝代很多都无法摆脱三百年左右的时间。兴衰更替一次的命运。所以称为王朝兴衰更替周期律,或者周期率,前者指规律,后者指频率。
在这个循环往复的周期里,每一个能赢得200~300年长治久安的朝代,都是从打破原有社会结构,通过“均田”实现相对公平开始的。在农业社会里,“田”即土地,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,如同今天的资本。
历史周期律特点
一是周期性,也就是说,“历史周期律”是一条周而复始的历史定律。“鹿亡秦,蛇兴汉”,兴衰治乱,循环不已。
二是普遍性,从夏商周秦汉,到唐宋元明清,无论哪一个朝代,没有谁能真正跳出这个周期律。正如黄炎培先生所说:“一人,一家,一团体,一地方,乃至一国,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。一部历史,‘人亡政息’的也有,‘求荣取辱’的也有,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”。
三是迅疾性,即所谓“其兴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”。中国历史上有许多王朝很短,如秦朝和隋朝,分别只有15年和29年,可谓其兴也骤,其亡也速。南朝170年间,就像走马灯一样换了四个朝代宋、齐、梁、陈。与南北朝同病相怜的是所谓五代时期,前后短短50余年,天下五易其主,后梁、后唐、后晋、后汉、后周,前仆后继。
以上内容参考:百度百科—中国历史周期律
黄炎培的历史周期律指的是什么
“历史周期律”是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权都会经历大起大落和混乱,循环往复的周期性现象。极端的不公平导致社会的崩溃,从而实现新的相对公平,如此反复。
在中国历史的循环往复中,几乎每一个能够赢得200-300年长治久安的朝代,都是从打破原有的社会结构,通过“均田”实现相对公平开始的。
在农业社会,“土地”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,就像今天的资本一样。所谓“一般农田”,当然是没有土地的权贵家庭的农田,而不是穷人的权贵家庭的农田。
通过公平制度避免历史循环;
也许这就是一代人所做的历史探索。如果把那次革命放在历史的长时期来看,能否形成这样一种认识,即它为中国彻底摆脱历史周期律奠定了基础?这一点值得后来者深思,值得后来者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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